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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口单证费调整通知
地方新闻
December 08, 2014

尊敬的客户:

东方海外谨此通知您, 我司将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欧洲航线、亚洲航线和澳洲航线的进口单证费(DCF),并从1月7日起调整美加航线的进口单证费(DCF), 具体执行费率如下. 所有航线生效时间以收货日起算。

目的地  进口单证费(人民币/提单)
中国大陆(除海南省,云南省,贵州省,广西壮族自治区,广东省,福建省但不包括厦门) 400
福建省除厦门以外 450
厦门 400
天津(从台湾进口的货物) 450
天津(从除台湾以外的国家地区进口的货物) 400

此费用适用于从欧洲,亚洲,大洋洲,非洲,美国及加拿大进口至上述目的地的所有集装箱货物。

请您与我司当地办事处联系以获取更详细信息。
感谢您一直以来的理解与支持!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
东方海外货柜航运(中国)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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