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敬的客户及代理:
根据伊朗航运协会要求,自2015年5月2日起,所有进口至伊朗的货物,提单上必须显示HS 编码和客户身份识别号。
遵循这项新规,即日起,OOCL敬请客户在出口至伊朗的Shipment Instruction(装船指示)上准确提供以下信息:
i) 每种货品的8位HS编码
ii)收货人和通知人的身份识别号
a. 如果收货人和通知人是公司, 需提供12位的company registration number(公司注册号)和9到12位的national code(国家编号)。
b. 如果收货人和通知人是个体,则需提供10位的national identity number(国家识别号)。
若有违规,将可能造成货物清关延误,并产生额外的码头堆存费和集装箱超期使用费,以及当局征收的其它潜在费用。
东方海外货柜航运(中国)有限公司
2015年5月6日